關于印發(fā)《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規(guī)范化建設標準(試行)》《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規(guī)范化建設標準(試行)》《青島市家庭教育服務站規(guī)范化建設標準(試行)》的通知
- 2019-12-04 16:55:00
- 梁海霞
- 來源:http://edu.qingdao.gov.cn/n32561912/n32561915/191204133920057432.html
- 發(fā)證機關:青島市教育局
- 發(fā)文編號:青教辦字[2019]92號
- 學段:幼兒園,小學,初中
- 政策發(fā)布日期:2019-12-02
- 無具體說明的有效期
關于印發(fā)《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規(guī)范化建設標準(試行)》《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規(guī)范化建設標準(試行)》《青島市家庭教育服務站規(guī)范化建設標準(試行)》的通知
來源:青島市教育局 文號:青教辦字[2019]92號 發(fā)布日期:2019-12-04
各區(qū)、市教體局,高新區(qū)人才服務和教育體育發(fā)展局,局屬各單位,有關民辦學校,機關各處室:
現(xiàn)將《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規(guī)范化建設標準(試行)》《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規(guī)范化建設標準(試行)》《青島市家庭教育服務站規(guī)范化建設標準(試行)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落實。
青島市教育局
2019年12月2日
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學校規(guī)范化建設標準(試行)
為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加強家長學校建設,提升其家庭教育指導服務能力,根據《教育部關于加強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教基一〔2015〕10號)《青島市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導行動計劃(2019-2021年)》(青教辦字〔2019〕54號),制定本標準。
一、組織領導
1.高度重視。學校幼兒園應當設立家長學校,組織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,指導家長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、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,提升家長的家庭教育能力。
2.加強領導。家長學校建立由校長、副校長、中層干部、年級組長、班主任、教師和家長代表組成的校務委員會,負責家長學校領導管理工作。家長學校的校長由學校校長或學校分管副校長擔任。
3.制度建設。家長學校應建立必要的規(guī)章制度,形成以家長學校章程、校務委員會職責、責任分工、學分登記、考核獎懲等為核心的制度體系。
4.精細管理。推進家長學校全鏈條工作流程再造,優(yōu)化工作機制,實行精細管理,確保家長學校各項工作落地、落細、落實。建立工作檔案,定期將校務工作、教學活動、師資培訓、意見征集等相關資料歸檔,并充分發(fā)揮其作用。
5.創(chuàng)建品牌。深入推進家長學校規(guī)范化、專業(yè)化和特色化建設,努力打造具有文化特色、專業(yè)高效、深受歡迎的品牌家長學校。
二、主要任務
6.家教指導。每年向每名學生家庭提供不少于4次8課時家庭教育指導服務。家教指導服務應充分考慮不同群體的需求,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實效性。
7.實踐活動。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學生和家長共同參與的家庭教育實踐活動。定期開展“好家教、好家風、好家長”等評選活動,引導家長重家教、正家風、做表率。
8.家?;ピL。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學校開放日活動,開展家訪工作。定期征集、回復家長對教育、學校的意見建議。定期開展家長學校滿意度調查,家長對家長學校的滿意度不低于90%。
9.政策宣講。面向家長宣傳黨的教育方針、法律法規(guī),及時解讀與家長利益密切相關的教育改革政策。
三、教學管理
10.計劃總結。制定學年、學期家長學校工作計劃,計劃科學、系統(tǒng),有針對性和實效性。及時總結計劃實施情況,總結經驗、改進不足。
11.課程建設。根據國家、省、市家庭教育課程建設有關要求,科學整合利用各方面課程資源,構建符合本校實際、具有學段、年級特征的家庭教育指導課程方案。
12.教學組織。增強教學內容的針對性,緊密結合學生實際以及家長需求,采用集體授課、集中講座等形式,使廣大家長明確黨的教育方針、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及政策;了解學校教育規(guī)律、辦學思想;認識家庭教育的意義作用;指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,學習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知識和教育方法。
13.教學常規(guī)。教學常規(guī)科學規(guī)范,各項活動有完整的備課、研討、講課、檢查、評價過程。
14.課題引領。深入開展家庭教育課題研究,重點研究家庭教育指導課程、指導模式、信息化建設、師資隊伍、家?;拥葍热?。
15.學員管理。建立學分登記制度,對每名學生家長參加活動的內容、課時、學分進行登記。加強學員考勤管理,學員出勤率不低于90%。
四、師資隊伍
16.人員配備。建立一支由本校干部、班主任、骨干教師和優(yōu)秀家長代表、外聘專家組成的,素質優(yōu)良、結構合理的師資隊伍。
17.素養(yǎng)提升。建立家長學校任課教師培訓制度,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專題培訓。積極支持、鼓勵家長學校教師參加各級各類家長學校師資培訓及研討。
18.教學研究。重視家長學校的教學研究工作,定期舉行公開課、觀摩課等教學研究活動,解決實踐問題。
19.考核評價。建立家長學校教師的考核、評比、表彰、獎勵機制,將授課課時數列入工作量。
五、條件保障
20.場所設施。家長學校具有固定的辦公、教學場所,配備基本的辦公和教學設施設備。
21.掛牌標識。在公開醒目處,懸掛統(tǒng)一規(guī)范的家長學校校牌。
22.圖書配備。學校圖書館或圖書室配備家庭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生涯規(guī)劃等相關學科的圖書不少于300冊,滿足家庭教育研究、教學和活動需要。設置家長閱覽區(qū),提供家庭教育指導相關圖書、刊物,供家長借閱、親子閱覽。
23.經費保障。學校為家長學校的課題和課程研究、教學、活動、培訓、辦公等提供必要的經費。
青島市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規(guī)范化建設標準(試行)
為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建設,發(fā)揮家長在教育管理改革發(fā)展中的積極作用,促進家校合作,優(yōu)化育人環(huán)境,推動現(xiàn)代學校制度建設,依據《教育部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》(教基一〔2012〕2號)《青島市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導行動計劃(2019-2021年)》(青教辦字〔2019〕54號),制定本標準。
一、組織領導
1.加強領導。學校幼兒園全面加強對家長委員會的領導,定期研究家長委員會工作,統(tǒng)籌抓好家長委員會組織建設、作用發(fā)揮、條件保障等。
2.規(guī)劃引領。學校幼兒園將家長委員會工作納入學校幼兒園發(fā)展規(guī)劃,科學謀劃家長委員會工作,明確發(fā)展愿景、任務、措施,納入學校幼兒園年度計劃、班級工作計劃,加強對家長委員會工作的管理和指導。
3.制度保障。學校幼兒園健全相關制度,按規(guī)定推選家長代表、組建家長委員會;協(xié)助家長委員會履行職責;保障家長委員會及其委員、家長代表對學校幼兒園的參與管理、監(jiān)督評議、意見建議等方面的權利。
4.考核評估。學校幼兒園將家長委員會建設、作用發(fā)揮情況納入對干部、教師以及部門、班級的考核內容。
5.條件支持。學校幼兒園為家長委員會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、設施設備、活動經費,為其開展各項工作提供便利條件。
二、組織架構
6.組織設置。學校幼兒園應組織成立學校幼兒園、年級、班級三級家長委員會。學校幼兒園家長委員會應根據需要,設立家長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。
7.人員構成。各級家長委員會由家長代表組成。學校幼兒園家長代表大會由班級家長代表組成。校級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設主任1名、副主任2名、常務委員和委員若干名。家長委員會委員、家長代表,任期一般為三年。
8.產生辦法。學校幼兒園家長委員會委員、常務委員由家長代表大會推選產生,主任、副主任人選由常務委員會推選產生。班級家長代表,在新生入學2周內,由班主任協(xié)助家長推選產生。
9.成員條件。家長委員會委員應熱心學校幼兒園教育、有奉獻精神、較強組織能力和社會影響力,具有廣泛的代表性。
三、工作規(guī)則
10.依章管理。在學校幼兒園校務委員會指導下,家長委員會依據有關規(guī)定制定“家長委員會章程”,經家長代表大會通過后實施。各項工作制度健全,責任分工明確。實行信息公開。
11.制定并實施計劃。各級家長委員會制定學期工作計劃,在征求學校幼兒園意見、經家長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。工作計劃實行清單管理,及時落實、調度、總結。
12.代表大會制度。學校幼兒園家長代表大會每學期至少舉行1次,聽取學校幼兒園工作報告,提出意見建議;聽取家長委員會工作報告,研究確定委員會重大事項。
13.工作例會制度。各級家長委員會每月至少召開1次工作例會,研究解決相關問題、總結部署工作等。
14.駐校辦公制度。完善家長委員會駐校辦公制度,明確駐校辦公人員范圍、工作職責、時間安排等。家長委員會駐校辦公每周1次。駐校辦公期間佩戴統(tǒng)一的標識或證件。
15.檔案管理制度。重視檔案建設,及時分類建檔立卷。檔案管理規(guī)范有序,資料詳實,會議記錄、財務管理統(tǒng)計分析、音視頻等各類材料齊全。
四、參與管理
16.知情建言。通過家長委員會會議、駐校辦公、列席學校幼兒園會議、參加學校活動等形式,深入了解學校幼兒園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、工作計劃、教育教學等工作,對學校幼兒園工作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。
17.監(jiān)督評議。監(jiān)督學校幼兒園發(fā)展規(guī)劃、辦學目標、工作計劃的實施,對學校幼兒園工作及人員進行民主評議。
18.溝通協(xié)調。建立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幼兒園溝通協(xié)調機制,針對家長、學生、社會集中反映的問題及時與學校幼兒園溝通協(xié)商,推動建立和諧的家校關系,發(fā)揮橋梁作用,防范和化解矛盾。
19.權益維護。學校幼兒園、年級、班級家長委員會協(xié)作聯(lián)動,密切聯(lián)系家長,定期收集家長意見建議,及時向學校幼兒園反饋,維護家長和學生合法權益。
20.協(xié)作共建。家長委員會充分利用家長資源和社會資源,積極幫助學校幼兒園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,協(xié)助學校幼兒園創(chuàng)設良好的外部環(huán)境,發(fā)動家長,積極為學校幼兒園和學生服務。利用信息技術手段,建好用好管好“家長群”。
五、合作育人
21.參與教學。協(xié)助學校幼兒園開發(fā)課程資源,支持校(園)本課程建設。在學校幼兒園教師的指導下,開展家長進課堂等活動,豐富學校幼兒園課程內容、形式。
22.校外教育。積極幫助學校幼兒園發(fā)展生涯規(guī)劃教育、社會實踐、國防教育和勞動教育等校外基地,參與、支持學校幼兒園舉行的科技、文體、社會實踐等“十個一”活動,為學校幼兒園開放辦學和學生全面發(fā)展創(chuàng)設條件。
23.宣傳引導。關心、支持教師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職責,宣傳學校幼兒園教師教書育人先進事跡,宣傳家長尊師重教典型事例,宣傳品學兼優(yōu)的學生和先進班集體。
六、家教指導
24.協(xié)助工作。動員和組織家長參與學校幼兒園活動和家長培訓,協(xié)助學校幼兒園組織家長代表大會、家長會、家長接待日和舉辦家長學校,輔助學校幼兒園開展家庭教育指導。
25.組織活動。積極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家庭教育指導活動,在學校幼兒園領導和班主任協(xié)助下,每學期組織不少于2次的家庭教育培訓。
26.示范引領。家長委員會委員主動學習教育子女的科學知識及方法,通過組織開展讀書會、經驗交流、優(yōu)秀家長評選等活動,帶動廣大家長學習家庭教育知識。
青島市家庭教育服務站規(guī)范化建設標準(試行)
家庭教育服務站是向村(社區(qū))居民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,提升居民家庭教育能力的組織。為指導規(guī)范家庭教育服務站建設,根據《青島市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導行動計劃(2019-2021年)》(青教辦字〔2019〕54號),制定本標準。
一、組織領導
1.加強領導。高度重視家庭教育服務站工作,成立家庭教育服務站領導小組,組長由校長園長擔任,成員由政府相關部門人員、村(社區(qū))干部、專家學者、教師和家長代表等組成。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,制定并審議服務站工作規(guī)劃、學期計劃和總結,研究解決服務站重大問題。
2.健全組織。家庭教育服務站設有站長,由學校幼兒園中層及以上干部擔任,有條件的可設立名譽站長,由校外專家等人員擔任。工作人員不少于3人,負責具體組織開展家庭教育服務站各項工作。
3.加強協(xié)同。家庭教育服務站要建立學校幼兒園、政府相關部門、村(社區(qū))等部門單位的聯(lián)動工作機制,加強統(tǒng)籌協(xié)調,密切配合,及時了解村(社區(qū))居民需求,充分調動、利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,協(xié)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。
二、主要任務
4.家教指導。設置社區(qū)家庭教育課堂,開設專家講座,每年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活動,根據村(社區(qū))居民需求,有計劃、有針對性地提供專業(yè)化的公益性家教指導服務,推進科學家教知識進村(社區(qū))、進家庭。
5.個別指導。加強對所在村(社區(qū))內家庭經濟困難、殘疾、單親、學習困難、心理障礙等特殊兒童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,每學期向每個特殊兒童提供不少于2次的家訪、個別指導、心理輔導等形式的送教上門服務。
6.實踐活動。每年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實踐活動,開展創(chuàng)建“好家風、好家教、好家長”活動,通過親子閱讀、家長沙龍、文體活動、參觀考察、社會實踐等形式,營造重視家庭教育的社會氛圍。
7.創(chuàng)建載體。通過開設社區(qū)信箱、熱線,設立網站、宣傳欄、咨詢服務臺、家長論壇等形式,宣傳普及家庭教育基本理念、基本知識、基本方法。
8.特色創(chuàng)建。鼓勵家庭教育服務站根據當地實際,開展村(社區(qū))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平臺、服務內容、服務隊伍、公益宣傳等方面的改革試點、特色創(chuàng)建,創(chuàng)新服務模式,提高服務能力。
三、規(guī)范管理
9.建章立制。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服務站組織領導、隊伍管理、指導宣傳、服務保障等方面的制度,實行標準化、精細化管理,提高管理規(guī)范化水平。
10.計劃總結。制定并落實家庭教育服務站學期工作計劃,明確目標任務、工作重點,及時總結完成情況,工作資料及時建檔立卷。
11.學員管理。建立服務站學員花名冊,對學員接受指導情況進行登記。建立學員意見征集反饋機制,定期了解其家庭教育服務需求、滿意度等。
四、師資隊伍
12.優(yōu)化隊伍。建立以學校幼兒園優(yōu)秀班主任和教師為主體,相關專家、優(yōu)秀家長代表等組成的家庭教育服務站師資隊伍,負責對村(社區(qū))家庭進行家庭教育指導。
13.加強研訓。建立家庭教育服務站教研制度,對指導的對象、內容、形式等進行專題研究,提高指導服務質量。定期開展家庭教育服務站師資培訓,規(guī)范其指導行為,提高其家庭教育指導專業(yè)化水平。
14.提升素質。健全家庭教育服務站工作人員及師資隊伍責任分工、考核評比、表彰獎勵等制度,加強業(yè)務培訓和教學研討,提高隊伍專業(yè)化水平。
五、服務保障
15.場地設施。充分利用學校幼兒園、村(社區(qū))資源,確保家庭教育服務站有固定活動場所,有相應的教學設備,并掛家庭教育服務站標牌。提供一定數量的教育類圖書、報紙,供村(社區(qū))居民借閱。
16.經費支持。學校幼兒園根據需要,安排適當經費保障家庭教育服務站活動開展。鼓勵企業(yè)、村(社區(qū))捐資捐贈,支持家庭教育服務站建設和活動開展。